我才剛剛開始騎自行車,我想知道騎自行車的人是否在法律上必須使用手勢或是否可選(例如,建議使用,但如果不使用它們不會給您帶來麻煩) 。
有時我可以發信號,但有時我不能發信號而不會跌倒。如果我要確保駕駛員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理解我的意圖(例如減速,朝特定方向行駛,越過車道或開始轉彎),是否可以在沒有信號的情況下騎行是否可以?或者我必須離開道路,直到我可以更自信地發出信號?
我才剛剛開始騎自行車,我想知道騎自行車的人是否在法律上必須使用手勢或是否可選(例如,建議使用,但如果不使用它們不會給您帶來麻煩) 。
有時我可以發信號,但有時我不能發信號而不會跌倒。如果我要確保駕駛員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理解我的意圖(例如減速,朝特定方向行駛,越過車道或開始轉彎),是否可以在沒有信號的情況下騎行是否可以?或者我必須離開道路,直到我可以更自信地發出信號?
它們在高速公路代碼中,但是在線版本或我從1999年開始的紙質副本中未使用“必須”一詞,其中指出:
向右轉
155。在向右轉之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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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一個向右轉彎信號
在我的副本中,特定的規則是52(在最新版本中為67):
52。您應該
- 環顧四周在離開路邊,轉彎或操縱之前,確保這樣做是安全的。發出信號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顯示您打算做什麼。
我們可以爭論應該是否適用於發出信號-它肯定是在該要點的第一句話中,還是本身就是一個要點,但我們不需要:在高速公路法規的上下文中,上下文必須表示合法要求,而應該表示如果您不這樣做,並且發生事故,您至少應該受到指責。
因此,沒有義務。
事實上,在其中一種情況下(遠離路緣),我傾向於不發信號-因為我等待一個大的距離,然後將其作為間隙過去了,我努力地加速,雙手握在控制桿上並通過齒輪進行換擋。通過後發信號會浪費一些間隙,並且在通過時發信號通常沒有空間(通過前發信號只會使驅動程序感到困惑)。
但是,如果可能會有交通,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主意,尤其是信號正確,因為這意味著您將要駛入速度更快的車輛。如果您慣用右手,則可能需要一些練習。所以在安靜的地方練習;您很快就會掌握它。例如,嘗試用右手左手騎在槓鈴附近。在某些情況下,除非您能自信地發出正確的信號,否則有時候安全行進的唯一方法就是像行人一樣停車並過馬路。 >。幾乎沒有人會注意到,他們可能會注視著路,看看您在看什麼。即使頭盔燈清楚地指示我轉過頭(紅色的後方,琥珀色的側面),但在準備發出正確信號時,我經常被超車。
駕駛員不了解騎車人的速度。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您的步伐是如此之慢,以至於必須讓步伐讓他們注意。搬出車道會有所幫助。但是即使在30 mph時速也需要幾百米的間隙和能見度-我也要發信號。
對我對相關問題的回答的評論確認減速信號非常罕見。所以不用擔心那個。
如果您覺得發信號有使您跌落自行車的危險,那麼您是否真的足夠穩定以確保交通安全?風比伸出手更容易使您不高興。或是車輛駛過時造成的湍流。
這可能是缺乏自信而不是能力。能夠騎自行車是困難的部分,您已經可以做到。從兩隻手騎行到一隻手騎行並不需要太多。在安靜,表面宜人的街道上練習,以舒適的速度騎行(緩慢移動時很難保持平衡)。首先,只需用一隻手鬆開車把,同時手掌仍放在車把上。一旦您確信這實際上沒有任何作用,就將手舉到槓鈴上方-如果需要,您可以在幾秒鐘內再次抓住槓鈴。然後將您的手從欄杆上移開。然後嘗試將其伸出側面。您剛剛發出信號! (所以最好檢查一下,周圍沒有人會誤解這一點。)
不要以為信號以外的任何東西都會提醒駕駛員或其他騎自行車的人您的意圖。
如果減速,大多數其他道路使用者將不會注意到,除非他們也必須減速。如果他們確實注意到了,他們會認為:“哦,他在減速。”而不是“哦,他要向左/向右轉。”
您應該一直待在四周,因為這是充分了解周圍環境的唯一方法。環顧四周並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說什麼,即使他們注意到了,他們也不會。
越過車道或轉彎並不能代替信號燈:這就是你的事情應該發信號!詢問您是否可以使用操縱方式而不是發信號只是問“不發信號可以嗎?”
飛行員的概念是航空,導航,溝通。這是他們的優先順序。
要重述騎自行車的方式可能是平衡,避免障礙,發信號。
我不知道法律是否嚴格要求這樣做您要發信號,但我建議實際的現實是,只有在安全的情況下才發信號,並且與身後的車輛進行通訊可以提高安全性。
例如,我不會發信號停止或向左轉,但通常會提前發出信號(在英國范圍內向右轉),因此緊隨我後的汽車知道我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