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您可以因違反自行車限速而被罰單嗎?
Ian
2010-09-02 19:14:0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鑑於自行車不需要具有速度指示器,您會因違反自行車的速度限製而被捕或被罰嗎?

請限制對非軼事帳戶的答复。 (“我認識一個聽說過……等等的人”)。這是一個潛在有用的問題,我想知道答案。
可能值得重新解釋這個問題,非英語國家的人可能不理解“完成”一詞意味著被逮捕。
作為*美國*母語的人,我不得不從上下文中進行猜測,所以是的,請改寫非口語的內容。
您確定是“出票”而不是“逮捕”嗎?
在詢問是否違法時,您需要指定一個管轄區(至少是一個國家,最好是州和鎮)。否則我們如何給出正確答案?
@Peter Recore:啊,不,如果詢問特定的語言環境,則會使該問題在區域範圍內消失。聽起來好像問問者正在尋找問題的概述。
@Peter,抱歉不能這樣做,請參閱http://meta.bicycle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0/another-regional-specific-question-are-these-ok-or-not
@neilfin,但所有答案都是特定於地區的。合法性必然與地區相關。
但是,通過拒絕將問題縮小到特定區域,他得到了總體概述。
為什麼在標題中“被捕”?我想“給票”更有意義嗎?
好吧,如果Cancellara仍然很大,對人類來說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嘿,如果我能在60KPH好的區域內騎自行車超速罰單,我會拿走,付錢並裝幀!
被捕?,令人懷疑,最有可能出票。
有人知道瑞士的情況嗎?我認為當您沒有速度計且不需要擁有速度計時,這是非法的,但我聽說某處無法找到證據。
十七 答案:
Gary.Ray
2010-09-02 21:53:0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美國,對法律,法規或條件的無知通常不能作為違反法律的抗辯理由。如果您車內的車速表壞了,您當然仍然可以獲得超速罰單。在幾乎所有美國轄區中,自行車都是車輛,並且受制於與汽車相同的所有法律。

這是一個很長的回答;簡短的回答是。

這是對的。我在警察局工作,因此您*會*因騎自行車時超速而被授予(我們很可能會發布粗心/魯ck的駕駛/騎行引用)。醉酒時騎自行車也可以使您墜入DUI(在影響下駕駛)。
我一直都這麼想,但是很高興能從可靠的消息來源聽到它。出於好奇,您(或您所在部門的任何人)是否真的向騎自行車的人發行了超速罰單?
@nhinkle-令人驚訝的是,沒有(我在大學校園里工作)。我們確實給了一個滑板手一張“魯driving的駕駛”票,他走得太快了,撞到了汽車的側面(碰到了它,即使-他很笨,但還可以),因為他是造成事故的人。而且我確實知道在CU Boulder發給自行車手的DUI門票。
哇...在滑板上放了一輛車_?的確是愚蠢的。有趣的是,感謝您的分享。
@nhinkle我不知道其中是否有超速罰單,但最近波士頓在一些發生致命和近乎致命事故的地區開始不計後果地魯re騎行: local / breaking_news / 2010/09 / boston_to_bicyc.html
但是,滑板肯定不會被歸類為車輛。我看不出滑板“魯ck駕駛”的罰單將如何在法庭上舉行。但是,他可能還要承擔許多其他責任,例如財產損失或公共危害。滑板手可能很幸運,他沒有被撞倒,或者那輛車沒有轉彎並撞到了一個無辜的旁觀者。
我有個警察在揮舞著我,向我展示他用雷達給我的時鐘。不過,這甚至不是警告,他只是覺得這很有趣並且想分享。
是的,很多年前,我兒時的一位朋友確實收到了在我們附近騎自行車超速的罰單。發生了...
Tom Hawtin - tackline
2010-09-02 19:21:3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認為這取決於管轄權。在英國,您不會知道自己正在做的速度(即使有測速儀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因超速而被定罪。但是,您可能正在犯其他罪行。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狂騎或駕駛任何馬匹或馬車,或狂暴駕駛任何牛的人”正在根據1847年《城鎮警察從句法》進行犯罪。臭名昭著的是,一名騎自行車的人在1997年被判有罪(在技術上雖然不現實,但時速為30 mph,時速為25 mph)。據我所知,這種情況是獨一無二的。

當地的法規可以設置自行車的速度限制。例如,在布萊頓,長廊的自行車時速限制為10英里/小時。
我因超速駛過學區而被拉了過來。沒有票,但暗示我可以拿一張。檢查您的當地法規。
@Neil-絕對不允許您在布萊頓的長廊上騎自行車。警察偶爾會把注意力集中在長廊上,並發放30英鎊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Neil我的記憶是,該限制只是來自地方議會的建議,沒有立法,即使有試圖暗示這是法律限制的嘗試。目前,英國的《規章》要求“授權立法”,但對於自行車速度限制則不存在(儘管在其他速度限制中卻有)。 /猜猜我應該提一下,在評估責任感時可能會考慮過快的速度,我不是律師。
(可能一直在考慮一個不同的沿海城市。想必他們會互相模仿。)
另一個要點:在英國,超速駕駛不是可逮捕的罪行。我不是律師,甚至忽略了蘇格蘭法律與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體係不同的情況。
我住在英國,因此我選擇了這作為最佳答案。我希望我應該說我想要英國的答案,而不必擔心我的質疑被關閉。
劍橋沒有“ 19世紀禁止狂暴騎行的法規”。 (這個想法從何而來?也許是對[1847年《城鎮警察從句法》(第1847頁)(http://www.statutelaw.gov.uk/content.aspx?activeTextDocId=1038198)§28的暗示?)
當我住在那兒時,有一個人因瘋狂騎自行車而被捕-precisley,因為他不能超速駕駛。詳細信息http://www.camcycle.org.uk/newsletters/14/all.html#article14
是的,但是沒有章程。
最近在波蘭發生了一起事故-一名自行車騎行者被測速相機超速抓捕。發出了票,並告知騎自行車的人“想像騎自行車時的速度”。
(添加了有關1847年行為的詳細信息和其他內容。沒有足夠的代表來批准這樣的建議編輯。
這取決於。參見例如[“在里士滿公園(Richmond Park)因騎自行車時速37英里而被罰款的青少年自行車騎行者”](http://road.cc/content/news/94300-teen-cyclist-fined-riding-37mph-richmond-park)。
通常,您不能在英國被定罪為超速行駛的原因不是因為假設您不知道自己的速度。僅僅是因為議會禁止超速的行為是指“機動車輛”,而自行車不是機動車輛。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4/27/section/84
johannes
2012-08-29 21:49:1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德國交通法的速度限制在“車輛”和“帶引擎的車輛”的一般規則之間進行了區分。

§3StVO

  1. 駕駛車輛的任何人只能以如此快的速度駕駛,以致車輛受到持續的控制。
  2. [ ...]
  3. 即使在最有利的情況下

    1. 在建成區內,所有車輛的最大允許速度為50 km / h,
    2. [...]
    3. ol>
  4. ol>

此摘錄的譯文:

  1. [...]
  2. 即使在所有機動車輛都處於良好狀態的情況下,其允許的最大速度也可以控制。

    1. 建成區(城市等)內每小時50公里,
    2. [...]
    3. ol>
  3. ol>

因此,第一個通用規則適用於所有類型的車輛,第二個通用規則適用於機動車輛。

現在這是基本規則。但是,一旦出現最大速度的符號,情況就會變得不同:符號274的規則(速度限制,中間帶有最大速度的紅色圓圈)表示

speed limit sign 要求或禁止

  1. 駕駛員的行駛速度可能不會超過指定的最大速度。
  2. 在建築區域內用符號表示允許超過50 km / h的某些速度,這適用於所有類型的車輛。
  3. 在集結區以外,仍適用於某些類型車輛的最大速度(第3(3)節2號字母a和b以及第18(5)節)
  4. ol>

再次粗略的翻譯:

speed limit sign 命令或禁令

  1. 駕駛員的行駛速度可能不會超過所示的速度限制
  2. 如果此標誌允許在一個聚集區域內以高於50km / h的速度行駛,這對所有類型的車輛均有效。
  3. li>
  4. 在建成區之外,如果特殊標誌允許更高的速度,則特殊車輛的最高速度(請注意:卡車只能行駛80等)
  5. ol>

因此,將這兩個規則與我的幼稚解釋結合起來,騎自行車的人在積聚區域內的行駛速度可能達到他想要的速度。但是一旦出現“ max 60”這樣的符號也適用於自行車的話。

根據我的經驗,警察曾經將我拉到限速30的區域,而我在大約35的地方行駛-40並“提醒”我沒有賽道。


有點偏離主題,但上面引文的續篇對非德語人士可能很有趣:

ZulässigeHöchstgeschwindigkeitbeträgtaußerhalbgeschlossener OrtschaftenfürPersonenkraftwagen sowiefürandere Kraftfahrzeuge mit einerzulässigenGesamtmasse bis 3,5 t 100 km / h。 DieseGeschwindigkeitsbeschränkunggilt nicht auf Autobahnen [...]

翻譯:

允許的最大速度超出建築區域(城市等)適用於最大允許重量不超過3.5噸100 km / h的汽車和其他車輛。此限制不包括高速公路[...]

結果是:那裡沒有高速公路的一般速度限制,汽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行駛,除非有其他跡象(和保險會在發生事故等情況下引起麻煩。

+1為了解釋德國法律-我相信一個騎自行車的人比美國多的國家...
tomjedrz
2010-09-02 23:56:3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美國大多數司法管轄區中,自行車出於所有意圖和目的均是車輛。可以說自行車的駕駛員超過了速度限制,運行紅燈和停車標誌,屈服失敗,不安全駕駛,DUI等。

通常,您不會>因“正常”交通違規而被逮捕,但是一旦您被警官攔下(在汽車,摩托車或自行車上),您可能會因出色的逮捕令,不服從,醉酒而被捕,擁有武器等。

但是由於您不需要攜帶執照即可騎車,他們怎麼知道您是誰?這些天您是否需要在免費的土地上攜帶身份證?
沒有法律說明我們必須攜帶身份證,但是,如果您沒有身份證,我們希望將其視為犯罪分子。一個人沒有某種形式的身份證明是非常不尋常的,以致缺乏身份證明使您成為可疑的人。您不會因此而陷入法律麻煩,但是如果您不攜帶身份證,只是因為它非常不尋常,就期望會遇到麻煩。
@BrianKnoblauch-這是一個很晚的回复,但是我對此表示懷疑。如果您是有執照的駕駛員,那麼美國的任何警察都應該可以按名字查找您。人們總是忘記帶駕駛執照,所以警察經常這樣做。缺少身份證明,尤其是在自行車上,完全不應該引起任何懷疑。
您無法在我的狀態下為自行車獲得DUI,因為它不是機動車。在CA中,根據此方法也不是DUI-http://www.shouselaw.com/cycling-biking-under-influence.html
Tom77
2011-09-09 20:42:1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英國,相關立法是道路交通法規法

受限道路的一般速度限制。

(1)任何人在受限道路上駕駛汽車均不合法

(2)部長們可以通過法定文書下達並經國會眾議院決議批准的聯合行動,提高或降低由

請注意,該罪行僅適用於機動車,而自行車不是機動車輛,因此您不會因騎自行車超速而感到內。您可能會被指控危險自行車或粗心而無禮的自行車

Brandur
2010-09-02 21:46:5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肯定可以在加拿大卡爾加里(Calgary)行駛,我們的行進速度限制通常為20 km / h,而在某些地方則降至10 km / h。警察(自己騎自行車)在夏季經常在自行車道上設置速度陷阱-通常,這些陷阱通常被策略性地放置在大山丘的底部。

Unsliced
2010-09-14 21:52:1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英國,答案幾乎始終是“否”,但除了其他規定(例如危險或狂暴的自行車,在禁止騎自行車的區域騎自行車)以外,還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皇家公園-里士滿公園(Richmond Park)時速為20英里/小時,因為它有自己的《國會法案》,也是也適用於自行車-人們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儘管嚴格來說,您會被判處固定罰款,而不是被捕。

儘管對於里士滿公園有一些爭議。人們爭辯說法律並不真正適用於自行車,但我認為還沒有人將這種說法帶到法庭。
darkcanuck
2010-09-02 19:52:5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這很不尋常,但是我確實知道騎自行車的人(在加拿大)因超速而被罰單。

快票有不錯的展示框嗎?
這需要額外費用-請與您當地的政府部門聯繫以獲取價格。
ThereSkippy
2010-09-02 23:47:4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是的。我在加利福尼亞因超速行駛和闖紅燈而被罰單(兩次違規)。

kkeilman
2010-09-02 20:16:30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西雅圖地區的至少一條主要步道有15mph的時速限制-也許更多。不過,我確實知道有人在步道上超速行駛。我相信速度限制已經到位,因為在這條路上也有很多行人。

我在一個因自行車巡邏而臭名昭著的小鎮長大(不是真正的自行車警察可以更快地撥打電話,他們就像騎自行車的儀表女僕來監視我家鄉的自行車騎手!),但我知道他們沒有寫的一張罰單是一張超速罰單。

我認為警察可能是一點點如果您要沿著大山走下坡路,並讓他們以每小時50英里的速度通過……:)

在印第安納波利斯也是如此:它也是一個多用途小徑,並且在不同地方張貼了Speed Limit 15 MPH標誌,儘管並不是沿著小徑的整個長度。我還沒有聽說過超速罰單的問題,但有一次,他們正在為人們開票,原因是[下班後使用這條小路](http://www.theindycog.com/labels/Monon.html)...
McGovernTheory
2010-11-21 01:31:49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康涅狄格州,您可能會因為違反城市限速而被罰款。法律是為了保護行人,不能及時停車的自行車會導致同樣的後果...

Piskvor left the building
2011-09-09 21:52:4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捷克共和國,斯洛伐克和奧地利(未在其他國家/地區進行過檢查,沒有機會在那裡騎自行車),騎自行車的人不會不受各自國家/地區交通規則的約束;此外,交通會員有責任遵守交通法規(不帶速度計是您自己的問題)。

在實踐中,我什至從未聽說過

em>騎自行車者的超速罰單(而發出其他違規行為的罰單-在影響下騎行,闖紅燈等),因為1)張貼的速度通常遠高於騎自行車者實際能達到的速度和2)警察通常不測量騎自行車者的速度(無論是親自還是通過交通攝像頭)。

也就是說,實際上是因為違反速度限製而被逮捕(即使在汽車)實際上是聞所未聞的,除非您犯了其他罪行;也許在高速公路上騎車可能會帶您到達那裡(騎自行車是非法的,再加上最低最低時速60公里)。

Móż
2013-07-23 11:00:3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您不會因超速而直接被捕(相反,一旦引起警方注意,您可能會因未能停車或不遵守警察指示而被捕)。

澳大利亞道路規則:將其鏈接為“ 20遵守速度限制駕駛員不得以超過速度限制的速度行駛……”至“ 19駕駛員參考”包括“騎手等”。到“ 17騎手是誰(1)騎​​手是騎摩托車,自行車,動物或動物牽引車的人。”

您可以購買超速駕駛罰單,即使您不需要任何手段來了解自己的速度。例如,在悉尼的百年紀念公園(Centennial Park),時速限制為30公里/小時,警察跟踪並定期騎單車的人經常在那裡。在公共道路上,這種情況很少見,但確實會發生。示例在40公里/小時的區域中以56公里/小時的速度“可以出票”的文章,其中可能提到了罰款的發布

在新西蘭,我看到騎自行車的人被起訴行為不當,因為這是“我們不喜歡的東西”的全部,並且可以應用於任何人(新西蘭和澳大利亞都將滑板等視為“玩具車”,並且其中的人也視為行人)。

http://m.perthnow.com.au/news/western-australia/cyclist-fined-for-riding-56kmh-in-school-zone/story-e6frg13u-1226283944613-工作鏈接
從那個鏈接:“高級警長蘭斯·蒙克頓(Lance Munckton)震驚於本月早高峰時間在士嘉堡聖約翰小學外的一個兒童過境點以每小時56公里的速度穿越時速自行車。來自霍桑山的34歲騎自行車者被罰款。 $ 150並記了兩個記分-他“非常惱火”。 (來自Murdocracy,鏈接肯定會腐爛)
lucas_maximus83
2013-07-25 23:28:2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真正重要的是,基本上不要像白痴一樣騎車,也不要走得比停下來要快。

實際上,大多數警務人員不會將您拉過推自行車以超速行駛,而且您的行駛速度不會超過速度限制(除非您像文森佐一樣下坡) Nibali或在低速限制下遠行或遠行),如果您危險地騎行(夜間不亮燈,人群中騎行,醉酒的自行車),它們更有可能將您拉倒。

kifli
2016-02-29 16:04:5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西班牙,城鎮自行車的最高速度為20 km / h。聽起來像是在開玩笑吧?它不是。我相信實際上可以向您收取超速的費用,但您可以逃避說您不知道行進的速度(如果您的自行車上沒有速度計,則不是強制性的)。但是,很難想像有一個警察先測量自行車的速度然後再騎自行車。在城市裡,自行車比汽車要快得多,而且沒有板,所以您無法識別。這使我得出另一點,大多數超速票是由自動機械或公路巡邏人員拍攝的,並為您的汽車和車牌拍照,但沒有車牌則很難證明違規。

所以在簡歷中:是的,這是違法的行為,理論上您可以被起訴。但是,如果您深入地考慮它,那將是科幻小說中的東西。

mouviciel
2010-09-02 20:21:4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據我所知,法國法律沒有提及限速僅適用於帶有速度指示器的車輛。

您是否出於事實知道這一點,還是僅僅是不了解此類規定? (某些管轄區對自行車有例外規定。例如,美國紐約州允許自行車騎在肩膀上,但新澤西州沒有我能找到的規定,而我一直在尋找。)
我不是律師,所以我無法指出具體的參考文獻。但是使用自行車通勤十多年並參與騎自行車和通勤社區時,我會意識到有關限速和自行車的例外情況。
Scott Langham
2010-10-02 21:02:1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有人告訴我,一個朋友在英國趕上一輛下坡的警車時在英國得到了罰單。

這是大約20年前的事,我本人未見過犯罪者。對於該問題可能不是一個非常有用的答案,但是當我聽到它時,我認為這很有趣。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2.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