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為什麼騎行車比面對迎面而來的汽車更安全?
nhinkle
2012-04-16 05:51: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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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所在地區的當地報紙上,有關與人流量對騎自行車的爭論一直在進行。最近發生的一起騎自行車者從背後被打中,後來因傷致死的事件,引發了一封信,其中另一名當地人呼籲騎自行車的人騎自行車對向交通,以使他們可以更輕鬆地看到迎面而來的交通並避免在發生撞車時避免撞車。迫在眉睫。

經驗,法律和常識都說這是錯誤的-人們會認為每個人都知道應該騎車,因為車輛騎行更安全。話雖這麼說,到目前為止,辯論幾乎完全集中在法律的規定和軼事證據上,不足以說服某些人。是否有人參考科學研究,以顯示有關與禁止交通相交的騎行安全性的實際數據?也歡迎解釋為什麼 ,但請提供一些參考或數據。我希望在一些回復中可以引用一些消息來源,表明對每個人來說,騎單車交通更安全。

我認為對此沒有任何“科學研究”,因為禁止交通騎行在任何地方都不是法律。
另外,自行車是車輛。我們為什麼不也請摩托車騎士禁止交通呢?
@DanielRHicks只是因為人們不應該這樣做,並不意味著他們不這樣做。我敢肯定,那裡有關於自行車意外的數據,記錄了行駛方向。
我看到的唯一真正的故障是在[LAB](http://www.bikeleague.org/)認證的課程中,而且我在網上找不到該材料(而且我認為他們更多地集中在路上與人行道)。以下是一些統計數據,顯示4%的自行車死亡是由錯誤的道路造成的,但並沒有告訴您是汽車或自行車的行駛方向錯誤還是騎自行車的人以錯誤的方式行駛的比例:http:// www-fars。 nhtsa.dot.gov/People/PeoplePedalcyclists.aspx
您可以在[FARS / NHTSA / DOT統計信息](http://www-fars.nhtsa.dot.gov/QueryTool/QuerySection/SelectYear.aspx)中四處搜索,並實際提取所有崩潰報告中涉及騎自行車的人死亡的信息錯誤的方法。但是,我不相信有多少可靠的數據可以證明有多少百分比的自行車手騎錯了路。
@DanielRHicks: DOT擁有相當不錯的數據,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上騎自行車的人的死亡或重大傷害(交通事故已向警方報告)。
@nhinkle我知道騎單車的人存在錯誤,但是要進行蘋果與蘋果的比較,我們必須比較遵守潮流的法律與違反潮流的法律(或者違反潮流的違法者與違反潮流的法律)。
哦,@freiheit我在那裡找到了一些不錯的數據。不幸的是,該網站有​​點混亂,所以我無法直接鏈接到結果表。
雖然您的標題似乎很客觀,而且您通常都敞開大門,但“我希望在一些回復中可以引用一些消息來源,表明以交通擁堵對每個人來說都更安全。”聽起來您已經下定決心,答案肯定是與流量相關的,並且您只希望來源支持您的傾向性[確認偏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firmation_bias)。
@StephenTouset--motorcycles的行駛速度與汽車相同,而​​自行車則沒有。因此,這不是一個很好的類比。
就我個人而言,我永遠也不會騎車。我總是騎車,但我騎山地車,所以速度較慢。而且,我也可以輕鬆地進入草叢或泥土中,以避開沒有給我空間的汽車。
@MountainX請查看以下一些答案……這要危險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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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inkle--I在發布我的評論之前先閱讀了所有這些答案。實際上,我發布的唯一原因是要提出反對意見。我絕對不相信看不見的汽車,而且我相信自己採取規避行動的能力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我意識到幾乎所有其他人(包括統計學家)都不同意-但這就是為什麼我發表自己的評論。
@MountainX,那麼您就很自私。您也將其他人置於危險之中。就在今天早上,我差點撞上了另一個騎自行車的人,他有個絕妙的主意,以錯誤的方式沿著自行車道走。他幾乎沒有空間可以繞到我身邊,幾乎被車撞了。您是否考慮過使用後視鏡來幫助您從後方駛近車輛?
@nhinkle-儘管您可能是對的(事實上,大多數Google搜索結果都同意),但我只是指出標題的語氣與您的問題的語氣之間存在矛盾。這兩個問題都是有效的(例如,“我應該乘坐哪種方式”與“哪裡有一些數據/證據來支持交通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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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評論開始引起人們的熱議。嘗試保留有關改進問題的評論或提供答案的幫助,而不要在此處討論在哪種評論中循環使用的優劣。
您生活在什麼樣的地獄般的噩夢飛機上,人們實際上正在考慮這一點?在北美還是英國的某個地方?我不敢相信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會接受這個想法。
曾就此問題和相關問題簡短地寫過博客:[Traffic](http://magnificentnose.com/2012/04/20/traffic-2/),關於鼻尖。
@meagar我實際上不是住在飛機上-我想除非它們像貨機,否則在上面沒有太多的空間容納自行車或汽車。還是說像偉大的平原?實際上,我居住的地方更多的是山谷,而不是平原。 ;)
@nhinkle不,我確實的意思是[“直升機飛機”](https://en.wikipedia.org/wiki/Plane_(Dungeons_%26_Dragons))。我在這裡說的是“存在的平面”,我對“平面”而非“普通”的使用是有意且正確的。
有好幾個州([紐約是其中一個](http://www.safeny.ny.gov/bike-vt.htm#sec1234))對交通流量的騎行是違法的
@warren在大多數地方都是違法的,但是不幸的是,有些人仍然這樣做。
@nhinkle-毫無疑問(我年輕的時候就曾是其中的一員)..但是,如果發生這種碰撞,確實會使駕車人無所顧忌。對騎自行車的人來說是個壞消息,對駕駛員來說是個好消息。
但是,如果步行,建議在沒有人行道的鄉村道路上使用。也許自行車的速度是一個很大的因素。
我不敢相信這甚至被要求/辯論。
我顯然沒有看過您所指的故事,但是從您所說的來看,我真的不太喜歡它的含義,其中似乎有一個隱含的假設,即在騎自行車/駕車時發生碰撞一定是自行車手出了問題。如果一輛汽車被更大的車輛從後面撞到,車上的人死亡了,會不會引起這個問題?在您的故事中似乎存在著“騎自行車的人不屬於道路”的暗流。無論如何,排名靠前的問題中的統計數據表明答案顯然是“否”。
騎自行車與禁止交通同等安全或同樣不安全。如果他們可以輕鬆地看到迎面駛來的車輛,難道他們不容易以自己的字體正確地看到車輛嗎?真正的公路駕駛感覺與行駛的方向無關。如果要被打,就應該被打-沒有規則可以拯救您。
Carol,歡迎您訪問該網站,但這並沒有真正回答問題,而是要求提供原因和統計數據以支持它們。如果您可以使用統計數據對此進行支持,我(以及許多其他人)希望刪除我們的降票。但是就目前而言,這是nhinkle試圖與之抗爭的一種泥濘思想。
哈丁女士,我想說的是,您可以考慮閱讀Tom77回答中的統計信息。
作為一名經過認證的安全專家和騎自行車的人,我被迫反對交通,原因是我可以控制自己面前的安全場景並與車輛駕駛員進行目光交流。這種方法的安全性取決於對意外情況的期望以及看到和被看到。在路上分散注意力的所有駕駛員中,我不敢相信在交通擁擠的情況下,尤其是我5歲的小男孩在拖車中行駛時,不會被後面撞到。
十 答案:
Tom77
2012-04-16 14:54: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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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本文,其中包含一些有關錯行騎行事故的統計數據:

table

表4顯示了沿交通流向行駛的所有自行車騎手發生事故的風險都大大增加了,平均數字是那些交通擁擠的人的3.6倍,而17歲及以下的人的危險性則高達6.6倍。這個結果很容易解釋:由於駕駛者通常會掃描合法方向上的交通,因此容易忽略錯誤的交通。僅舉一個例子,在十字路口向右轉的駕駛者向左掃描以尋找新道路上的交通,而無法看到或預期從右側向來的快速移動的錯誤騎自行車的人。

引用>
好的,我的立場是正確的-實際上,有些中途的統計數據可用。
很有意思!我喜歡這個數據如何顯示實際發生的事故數量與觀察到的騎自行車者數量之間的差異,而其他數據則缺乏這些數據。
@nhinkle-當然,“觀察”和“報告”無疑是在完全不同的情況下完成的,從而使數據不那麼可靠。但這顯然是風暴中的唯一港口。
不要忘記,大多數(也許是全部)有經驗的自行車手都會騎車,所以與之對抗的人在系統上可能會有所不同。技能不高,經驗不足,也許不那麼清醒。
我被一輛駛入單車道(從車道上)的汽車撞倒了,因為他沒有檢查另一個方向(甚至人行道)的交通...現在我總是在那種情況下停下來,直到駕駛員看著我的眼睛。以我的經驗,單向走錯路絕對更危險
從物理學的角度來看,開車進入汽車時所產生的影響將比沿著相同方向行駛並在道路上滾來滾去的衝擊要大。當然,這還不包括您在汽車上方飛行或在汽車下方著陸時得以生存的神奇時刻。還應注意的是,當您開車駛向汽車時,與您開車離開時相比,他有更少的時間來注意到您。因此,他有更多時間進行必要的更正,儘管這並不意味著您無法再進行更正。
從心理學(最有可能是主觀的)的角度來看;我寧願不必處理汽車,因為在對面行駛時不必避開它們。如果我能全神貫注地控制碰撞(如果我們不再互相靠近,那麼如果汽車撞到碰撞,我將注意力集中在直行駕駛上,讓他們完成我的工作,這將更加方便)不會發生)。從這兩個角度(以及上面的數據)來看,我認為不開車進入汽車更安全,但讓環境決定是否要開車進入我...
我喜歡圖表上的p值。樣本量如此之大,效果如此之大,您實際上並不需要統計數據就能自信地告訴您效果。需要做的工作是確保其他變量(因為這不是隨機抽樣)不會產生影響。 @JKP提到了其中之一
上面引用的研究是從1990年開始的,早在分散注意力的駕駛員使用手機,iPad等設備之前。如果您在交通擁擠的情況下開車,您的生活實際上就是分散在分散注意力的駕駛員手中,他們可能正在發短信,撥打他們的手機,調整他們的iPad。對不起,不是我。我騎著馬面對車流,所以當他們總是在路上漂泊時,我可以避開他們。
@Keith如果您查看來自[致命性分析報告系統](http://www.nhtsa.gov/FARS)的最新數據,您會發現抵制交通仍然更加危險。
@JKP該評論使我註冊了Bicycles.SE。 +1
Daniel R Hicks
2012-04-16 06:05: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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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如果您在交通擁擠的情況下騎行,那麼汽車和自行車之間的關閉速度就是兩者之間速度的差異。如果您以20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而汽車以45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則關閉速度為25。倒轉時,關閉速度為65,速度是原來的兩倍。這會影響駕駛員對騎單車者的反應做出反應的時間-花費兩倍多的時間才能看到騎單車者,減速,計劃通過等。

另一件事:如果您在交通擁擠的情況下騎車,您身後的汽車沒有通過的空間,他只需要減速到您的速度,直到道路通暢為止。如果您是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騎行,他沒有任何真正的選擇可以放慢腳步,直到可以繼續前進為止。實際上,這意味著在第一種情況下,駕駛員很可能會等到至少安全到一半時才能通過,而在第二種情況下,即使是相對溫和的,謹慎的駕駛員也傾向於嘗試以某種方式踩過去,即使

並且,將兩者結合起來,如果不安全通過,駕駛員可以放慢一點速度,例如從45降到35,並將他的關閉速度降低到15mph,這給了他制定通過策略的時間更長。反之,減慢10mph會使關閉速度從65降低到55,這並不是什麼大的改變。

這是一個很好的常識性論點。如果不完全停車(對駕駛員來說可能是危險的),那麼迎面駛來的汽車根本無法避免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超越您。可以慢速和拖尾自行車直到通過為止,而對駕車者和騎手來說,“煩人”則是絕對安全的。
我只能同意這一點。對於我上班的第一段時間,這可能是30英里每小時的時差或90英里每小時的時差(繁忙的狹窄下坡60公路)。
作為司機,這。如果道路太窄,則是緩緩剎車使騎自行車的人落後和猛踩剎車直至完全停止之間的區別。
此外,很難教育駕駛員不要超越您,然後立即駛入小路(在左轉駕駛室處向左或在右轉駕駛室處向右國家)。想一想,要求駕駛員向前駛過交叉路口並避免轉彎直到您經過時,會變得多麼困難。同樣,從小路進入交通流的駕駛員將不得不尋找兩種方式來避免對您造成T型障礙。可怕的危險...
heltonbiker
2012-04-16 06:33: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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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所問的問題:“為什麼更安全等”。讓我們開始吧:

  1. (已經提到)從後面駛來的汽車之間的關閉速度要慢得多。他在超車之前有更多時間與您見面,如果您需要過馬路,可以示意轉彎,這樣他就可以放慢腳步,讓您通過;
  2. 出於相同的原因,您可以順暢地交通,僅在順流而行時才能上車道,進出合併,超車等;
  3. 行人始終在街上抬頭尋找迎面而來的汽車。如果您以相反的方式騎行,就會有很多行人從字面上跳到您面前;
  4. 在晚上,通常會出現前白光明亮,後部紅光不太亮的慣例。如果您順著水流騎行,就會迷惑駕駛員,他們會迷離燈光的耀斑;
  5. (已經提到)自行車是車輛,因此,從定義上來說,街道的方向與機動車輛相同
  6. 如果騎車人逆著主流行駛,空氣位移對騎車人平衡以及間接“起草”的負面影響要大得多。
  7. 實際上,整個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但是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原因。此外,自行車這種提議的最殘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行車被自行車撞到的提議。 “ 無視公牛”。

    希望有幫助並祝您好運!希望您鎮上遇到此問題的任何人都將這種事故的責任加給駕駛員?

    希望如此!

我同意,並且與大多數人達成的普遍共識是“為什麼要這麼做?”正如我在問題中所說,“ **也歡迎解釋為什麼,但*請提供一些參考或數據***”。我知道原因,我想要一些統計數據來備份所有邏輯解釋。有人指出並說:“看,有200人發生了錯誤的事故,而只有100人發生了錯誤的事故。”
通常,自行車事故統計數據非常稀缺,在這種情況下,統計數據甚至會更加稀缺。為了比較錯誤和正確方法的統計數據,您必須既有實際事故數量的統計數據(不可用),也有錯誤方法和正確方法的乘車百分比(甚至是不可能的)。 (您總是可以寫信給美國自行車手聯盟,並要求他們提供任何信息,但是我敢肯定,沒有任何實質性內容公開。)
-1
作為支持第3點的軼事證據,在巴塞羅那,過去和現在仍然是單向汽車的街道上植入了雙向自行車道。對於自行車手來說,這是非常安全的,因為自行車道是隔離的,但是這會導致行人意外,他們不希望自行車的方向不同於其他車輛,即使允許騎自行車的人並且正確標記了自行車道。如果不允許的話,那就更加令人意外了。
MichaelHouse
2012-04-17 00:54: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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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這裡沒有提到一個重要的觀點,它也適用於駕駛。 做期望的事情總是最安全的。人們期望流量會朝某個方向發展。如果汽車正準備向右轉彎,那麼他們很少會檢查是否有來自右方的交通。我認為單車逆行就像看到汽車逆行一樣出乎意料。 當每個人都遵守規則時,每個人都知道會發生什麼。

很顯然,我們可以更改規則以使騎自行車的人反對交通,這最終是可以預期的。但是我認為這只會使規則更加複雜,並且越簡單越好。

當然,仍然會發生事故(我知道是因為目前正在從手腕上摔壞的手腕恢復過來,這是一輛即將駛來的汽車在我面前左轉彎)。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嘗試創建規則,以減少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我認為其他一些答案提供的證據表明,從統計上講,當人流時,更有可能發生事故。我相信原因是我上面所述。

R. Chung
2012-04-17 05:37: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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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實際上很複雜。如果設計,標記和實施得當,某些“錯誤”路線可能會非常安全。由於“ contresens pistes cyclable”或“ unchteEinbahnstraßen”已在法國,比利時,德國,荷蘭和瑞士以及日本的多個歐洲城市中實施,因此該領域的許多數據和研究並未以英文發表。 此處以前的bikes.stackexchange答案涉及這些自行車道。通常,這些“反方向”自行車道位於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區,那裡有許多狹窄的單向街道,並且限制了速度限制(通常為30至40 km / h或大約20至25 mph的時速)。 這裡(法文)和一小段內容摘錄自法國經濟研究與研究學會(法國研究機構之一)的200頁報告,介紹了法國5個城市的經歷。該研究的主要作者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可以在此處(再次使用法語)中找到。在2002-6期間,研究區域的contresens自行車道未發生任何事故。可以在此處找到兩頁的插圖宣傳冊,其中提倡擴闊市區內的道路。此外,2005年在巴黎進行的每個自行車死亡人數的研究表明,最大的死因是在交叉路口被右旋鉤住,反感自行車道完全消除了這種危險。

儘管這樣做很有意義,但問題是騎自行車的人在沒有適當的自行車基礎設施的情況下與交通騎行。但是,關於這個主題的問題可能會很棒-或[網站博客上的帖子](http://meta.bicycles.stackexchange.com/q/349/8)!
哦,我對自己寫的東西很滿意。最初的問題沒有提及自行車基礎設施的存在與否,我鏈接到政府研究機構的一份報告,該報告討論了禁止騎行是安全活動的確切原因和條件,我提到了NHTSA / FARS數據在其他情況下,我證明了現實世界實際上是相當複雜的。我願意對此表示不贊成。
好吧,很公平
Mr. Graves
2012-04-16 20:52: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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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全攝像機,以40英里/小時的速度擊中某人,他們有80%的機會死亡,以30英里/小時的速度擊中該人,他們有80%的生命。請參閱先前有關騎自行車進入迎面而來的車速的答案。

該統計數據被廣泛引用為紐約市公佈的限速為30mph的原因。

那麼最好將速度限制降低到20 mph,這樣人們實際上就可以將安全速度提高到30。:)
Ehryk
2012-04-16 22:01: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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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區分公路/農村騎行和城市騎行嗎?我沒有在大城市騎行的經驗,但是我在人口稀少的密歇根州上半島長大,發現在兩條帶肩的兩車道高速公路上騎行時相當“常識”。

  1. 當交通以55-70英里/小時的速度駛過您的車時,直到他們經過您才看到它們是非常令人不安的,當風試圖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將您吹倒時,您會感到震驚。

  2. 試圖“翻倒”的交通將進入您的屁股末端,如果沒有鏡子,您將無所適從。在切換之前,我已經差不多被打了兩次。

  3. 通過能夠看到汽車及其位置,很容易判斷它們是否喝醉/發短信/在它們靠近您之前轉彎(這是很常見的),並迅速變成礫石/沿著路堤避開它們。

  4. 至於“附加速度”論點,無論如何,您都被高速公路的速度搞砸了。即使您以20英里/小時的速度騎行,大部分流量還是約65英里/小時-因此45英里/小時的盲目或遺忘或85英里/小時的速度有機會躲避或保護您的自行車

  5. 如果沒有鏡子,一個細心且負責任的自行車騎行者可能會因不稱職/將駕駛員“帶”到穀物上而摔倒。但是,在“反對”情況下,兩個驅動程序都有避免碰撞的能力,並且兩個駕駛員都不必為發生碰撞而留意。

  6. ol>

    如果您僅將其限制在城市/城市騎行中,這很公平-我只是想在某些情況下提供反對觀點的一些理由(對不起,我沒有任何統計數據)。但是,我看到的統計數據和安全準則似乎是從人口稠密/城市的角度來看的。

上面的圖表摘自例如加利福尼亞州帕洛阿爾托市的城市範圍內的數據。
由於城市和鄉村道路的道路規則都是相同的,因此我建議高風險因素非常相似。騎過U.P.和威斯康星州北部,無論您乘坐哪種方式,我都承認每英里的風險較小。這僅僅是因為駕車者和騎自行車者之間的離散接觸較少。與農村地區相比,農村地區您可以擺脫交通擁堵的時間更長,因為被毆打的機會更少。那並沒有使實踐更安全。所有騎車人都將從騎手行為的一致性中受益。
我只是在熟悉的情況下進行了大量的鄉村騎行,仍然發現“有”勝於“反對”。當然,當肩部有一個良好而可靠的時候,並不是那麼關鍵,但是在鄉村道路上往往會出現“消失的肩膀”等現象(當然,我也戴著頭盔鏡。)
但是反對案件也有“常識”原因。我在這個問題上有統計學上的支持,但在這裡似乎是一種單方面的共識。我會爭辯說,在沒有鏡的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對車輛的控制為100%,對騎車人的控制為0%,而對交通則可能是50%的控制-您必須讓兩位駕駛員都忽略/不注意碰撞。
當我在愚蠢的青年時代進行很多越野旅行時,我們總是投資購買高質量的後視鏡來應對意想不到的超車問題。經過幾天的經驗和一輛意外的伐木車,我被完全賣掉了,沒有鏡子就比沒有頭盔騎得更多。
Lance Jacobs
2013-02-07 11:53: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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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關於錯誤行車路線的圖和思想:順其自然

我們希望內容的要點包含在答案中...這樣,如果遠程網站消失了,未來的讀者將知道您所說的內容,而不是面對孤獨的404頁。
歡迎來到Bicycles SE。我們希望本網站的答案是獨立的。這樣,如果鏈接消失,答案仍然有效。請總結一下答案正文中的鏈接中包含哪些信息。否則,它可能會被拒絕投票,標記為主持人干預,甚至可能被刪除。
Stephan Matthiesen
2016-12-19 20:11: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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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及的另一點是,通常道路基礎設施不適合“逆流而行”騎行。在平直的鄉間道路上可能沒有多大關係,但路口基本上始終是非對稱設計的。例如:

  • 路口在“錯誤”側沒有停止線或指定的等候空間,進入您等待的路口的車輛將面對您的頭部。

  • 您沒有任何滑行道和過濾車道可以變成小路。

  • 交通燈:如果您在道路的“錯誤”一側,哪些交通信號燈適用於您?是您的方向,還是相反的方向?您甚至可能看不到交通信號燈。在具有不同方向的不同濾光器的複雜路口中,這確實變得非常困難。

為基礎設施專門為此設計的例外情況,例如,受保護的雙向自行車帶有自己的交通燈等的車道。

Jason
2014-06-29 08:53: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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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很清楚在一個問題上:一個人應該沿著行車路線的同一方向騎行,還是面對迎面而來的汽車,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與其他車輛相似或同等級的自行車嗎?他們不同嗎?如果認為自行車與汽車是同類汽車,則它們都應遵循相同的規則-包括沿相同方向行駛。如果有人認為騎自行車的人應該面對即將來臨的交通,那麼您就在假設他們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他們不是同類型的運輸工具,或者甚至是玩具)。

為了騎車人分享道路的權利,顯然,應該與交通往同一方向走-遵循與所有其他利用道路的車輛相同的規則。

實際上,這不是問題。無論您如何合法地對自行車進行分類,在大多數情況下,與機動車行駛方向相同的騎行都更安全。由此得出結論,應該*將自行車*與其他車輛基本相同,但原因是安全(和其他權宜之計),而不是因為某些原始的“權利”。
我要說的是,如果自行車與其他車輛相同,那麼它們需要遵循相同的規則(必須遵守)。如果每個人都遵循相同的規則,這將更加安全。如果他們認為卡車向一個方向行駛而汽車向另一個方向行駛更好呢?
“如果他們認為卡車向一個方向行駛而汽車向另一個方向行駛更好呢?”交通流的規則幾乎都集中在安全性上。反對派汽車和卡車通行是不合邏輯的(在可能的情況下為99.99%)。這樣的法律不會寫在任何運轉的民主國家中。
儘管這是有效且與切線相關的評論,但它根本無法回答我的問題。我想問的是,為什麼要隨行交通才是_safer_,而不是您騎單車的那一方的社會意義是什麼。
-1
我了解@Jason,但是這很重要。您要解決的是一個更廣泛的問題:“將自行車像汽車或行人一樣安全嗎?”而不是我的問題,特別是在有交通或無交通情況下騎自行車是否更安全?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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