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一個人騎。最近,我以正常的速度騎行時,一大群人騎了我。總的來說,我的意思是至少有50名車手。
憑藉起草的魔力,當大約有10名車手從我身邊過去時,我完全沒有問題可以跟上步伐,甚至不必放鬆下來避免在我面前擁擠車手。我盡量保持在右側(有路緣),並且自行車長度在我前面的騎手後面。我左邊有車手,就在我身後,所以除了繼續騎行,對我來說真的很安全。大約兩英里之後,我們來到了一個十字路口,在那兒,我一直筆直行駛,而車隊右轉。
其中一位車手相當尖銳地建議我應該下車讓小組成員通過。我知道我的數量不詳,但是應該很明顯我在安全地騎車,而且由於我身後有車手,所以我真的無處可去。
問題是,我真的搞砸了嗎? ?我的確擁有和集體旅行一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