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反對自行車道的理由是什麼?誰能總結對騎自行車的人和汽車駕駛員有利有弊的最佳理由?
例如,是否有一些特別適合自行車道的環境?是否有某些類型的語言環境特別適合他們,不會引起怨恨?
支持和反對自行車道的理由是什麼?誰能總結對騎自行車的人和汽車駕駛員有利有弊的最佳理由?
例如,是否有一些特別適合自行車道的環境?是否有某些類型的語言環境特別適合他們,不會引起怨恨?
同意
我對自行車道的主要問題之一是,駕駛者傾向於認為您必須保持在該車道上。因此,當您由於車道上的雜物,垃圾桶或停放的汽車而不得不向右行駛時,它進一步使知情的駕駛員感到惱火。
此外,駕駛員會期望您在交通繁忙的情況下騎車行駛
許多自行車道被放置在停車區的左側(交通側,視國家而定,可能是右側),因此如果您留在自行車中
自行車道往往會增加交叉路口的混亂和衝突,要么迫使汽車以尷尬的方式越過車道,要么誘使騎自行車的人朝前方駛去。車道,並可能阻止駕駛員的轉彎動作。自行車道鼓勵右轉,這對騎自行車的人來說是非常危險的動作。
最後-根據法律,在大多數地方,每個車道都是自行車道 ...那裡無法將指定的自行車道和路線標記到我要訪問的每個目的地,並且根據法律,當我在車道中時,我在路上,我不會阻塞交通。 (對不起,我對自行車道感到有些好戰,尤其是當自行車道是改善自行車基礎設施的主要重點,而不是交通較為平靜的較寬道路時。)
FOR
作為一個對新自行車通勤者有一些教學講習班經驗的人,我發現便捷的自行車道和多用途路徑的存在使初次旅行變得更加容易。通勤者即使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道路最右端的自行車道上的安全性可能會稍差一些,這通常會使他們處於危險的位置,即使他們在有標誌的自行車道上騎行也更加舒適。
在某些地方,例如鹽湖城中一個特別受歡迎的地區,DOT並未在行車道的側面放置一條標有白線的車道,而是在路途中部繪製了一條寬闊的綠色車道,上面帶有自行車圖標最右邊的行車線和豎立的標誌,上面寫著“允許自行車充分使用車道”。這不是自行車道,而是混合車道或共享車道,我喜歡它,因為它加強了自行車為交通的事實,必須共享道路。
理論上很棒,除了:
路邊塗有白線-很棒,除了每個人在每個交叉路口右轉穿過他們,停在裡面的汽車,駛入和駛出公共汽車,沙礫+破碎的玻璃+樹葉+垃圾掃入其中,破碎的排水口蓋破損,或者太狹窄以至於無法在其中裝入自行車。
分開的自行車道-遠離您的路段以提供風景優美的路線,或者沿著繁忙的道路行駛,直到它們到達主要的交叉路口或高速公路匝道,然後才結束-從致命危險部分的另一側再次開始。
自行車道,要么由完全白痴的人定位,要么憤世嫉俗地放置在最小的自行車道上,他們可以要求某種形式
圖像來自著名的沃靈頓自行車道,現可作為書籍使用:
在倫敦,有一些新的藍色漆成的“自行車超級公路”,上面有許多相關的標誌(和宣傳),它們被設想為從城市邊緣到市中心的動脈路線。顯然,它們僅在您的旅程接近所處位置時才有用,但是即使在正式存在的幾個月中,它們也產生了一些非常明顯的影響。
Pro:
騙局:
自行車道通常有骯髒,劣質的車道,並且生氣的SUV司機急於將您帶入自行車貧民窟。 >道路得到更好的維修
我還沒有閱讀所有答案和評論,所以我可能已經錯過了這裡的鏈接,但是我認為這是討論與自行車和道路安全有關的最佳站點。在右側站點上,您會找到許多指向主題帖子的內部鏈接,例如“行之有效”或“自行車道”
我不是能夠從每個鏈接中為您提供有用的報價,因為它們包含的信息太多,主題可能無法真正滿足論點,或者更有可能只是一個細節而不是全部。而且他還具有指向其他站點的鏈接,而這些站點本身通常都有很好的論據。
到目前為止,對於David Hembrow的站點,這是我的觀點。
作為荷蘭自行車手,他是在我們的自行車道和小路處於最低潮的時候長大的,我的確感謝表現出色的車道。每個汽車駕駛員都忽略的著名塗漆線沒有太多用處。但是,當自行車數量眾多並填補了這些車道時,汽車駕駛員的確會更加註意,而停放的汽車將變得稀少。荷蘭花了30年的時間進行實驗和重新設計,這時出現了一個``新''問題,對於現有的基礎設施而言,騎行者太多。
只有當騎車人享有與汽車相同的舒適性和權利時,才能在道路旁設置單獨的車道,並且可以在不拆卸的情況下繼續騎行,並且通過這樣的方式進行道路設計:出入車道。僅當騎車人和行人不想同時使用車道時才可以將自行車和步行結合使用。
在某些情況下,遠離道路的自行車路線可能會起作用,但在所有情況下都不會起作用。兩個主要地點之間的路線經過了一個緊要關頭,在這個緊要關頭,沒有任何工作可以保證自行車的安全,但是還有另一種路線雖然更長,但是遠離汽車,可能值得投資。
在荷蘭,我們在允許汽車以80 km / h(約50 mph)或更快的速度行駛的道路上沒有自行車道,道路附近通常會有自行車道,但它們也可能使用不同的路線,通常更短,路線:時速為50公里/小時(約30英里/小時)的道路上也有自行車道,儘管也有越野車道或靠近自行車道。大多數時速為30公里/小時(約20英里/小時)的道路通常沒有單獨自行車基礎設施,但其中許多道路都不是汽車通行道路,而是允許自行車使用它們來連接城鎮的其他地區。
這使得幾乎沒有自行車和汽車需要使用相同的路面,而無需到處都需要自行車道和小徑。在一個小國家,我們仍然擁有比大多數大國更多的自行車道,不僅相對於規模,而且還包括實際的公里/英里。同時,我們的汽車/自行車事故和死亡事故更少。
騎自行車的人死亡人數上升的一個地區是65歲以上(甚至75歲以上)的人群,騎自行車,現在經常騎電動自行車,並以允許的25 km / h的速度行駛,而現在已經不再適應那些速度了。這些事故大多數是單方面的,騎自行車的人跌倒,在道路或道路附近撞到東西或在心髒病發作時跌倒。
我發現自行車道有助於使初學者舒適地“在交通中”騎車,除了他們還了解到沒有自行車道“不能”騎車。
英國的問題是,每個精心設計的有用自行車道至少會創建10條無用的自行車道,這會導致駕駛員強迫您上路。
在英國,自行車道似乎成為一個“技巧列表”項目,但其寬度通常不足以使其有價值,並在到達路口時立即停止。似乎不願意在道路/交叉路口的路段上將機動車從汽車上移開,這將使自行車道受益匪淺,因為減少道路通行能力是不可想像的。
第2頁上的“自行車和機動車的首選分隔”表/圖表(澳大利亞,2009年)在此處可見(澳大利亞自行車委員會,在高速道路上騎自行車的時間何時在高速道路上提供自行車)。 http://www.austroads.com.au/abc/images/pdf/ns1525_fs_one.pdf指出,在城市環境中引入自行車道(在公共道路上單獨標記的空間)的澳大利亞標準居中每天行駛5000次車輛,時速的85%為55km / h。如果我們認為可惡的澳大利亞“單車道”是真正的自行車道,那麼它將擴展為更高的速度和更少的交通流量。 ,分開的設施幾乎總是不適當的路線,視線折斷,拐角遠低於速度,或者僅僅是與道路相鄰的標准人行道。在為伊拉瓦拉(Illawarra)的SUP海岸線自行車道等這類通行路線進行適當通勤的地方,仍然存在許多工程缺陷,例如多餘的曲線,邊緣侵入,路線標記失敗。 ,或者在新南威爾士州的城市環境中很少遵循混合交通路線的路線標記。
想像一下,如果您願意,土木工程師在負責基礎設施建設時動every受到阻礙,他們的生產責任一條道路或小路已經轉化為兒童休閒用品的生產。
我的看法是:自行車道沒有缺點! :-)
考慮一下:是否有關於人行道(又稱人行道)的利弊的討論?沒有!為什麼?因為它們很有用!保護脆弱車輛免受以每小時50公里的速度行駛的一噸重金屬箱的侵害!它:存在不一致之處,它們與道路的距離不夠遠,它們被放置在危險中,等等。每次我們看到這樣的錯誤時,都應與我們的地方議會聯繫並告知他們。好吧,我同意,這並不總是有用的,我住的地方他們根本不聽。但是,這就是為什麼要舉行選舉,而我卻在我的口中投票!
在圖盧茲,自行車道很漂亮,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做得不好。他們甚至可以將您帶到一條沒有自行車道的單向街,您將無法通行( rue A.Dauménil)!或者他們共享部分人行道,沒有行人的空間(alléeM. Sarraut)。或者他們共享道路(只有一點點油漆),突然道路變窄,您被汽車和高人行道(大道C. Pujol)擠壓,這意味著您處於危險之中!所以是的,圖盧茲的自行車道有很多缺點,我只是希望他們能做得更好。
從理論上講,自行車道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在實踐中,對於大城市(美國紐約曼哈頓中部),交通過多,空間不足。
紐約現在將停放的汽車放在騎自行車的人和駕車者之間,但這令人困惑。嘗試過馬路會使您感到困惑,因為您必須避免被不停在紅燈前的騎自行車者撞到然後再過馬路的駕駛部分,這實際上使您不得不兩次過馬路。
那麼那些停車的風險會被汽車撞到,因為除非汽車停頓,否則您無法打開乘客側門。因此,既然停放的汽車不正確放置,則從汽車上裝載和卸載兒童是不安全的。
這些車道也位於道路的左側,並且統計上左轉彎的危險性是右轉彎的7倍,因此我有個綠燈,我正在向左轉,騎單車的人也有綠燈,這是一個等待發生的事故。
汽車損壞的情況有所增加,例如後視鏡被撞掉了,因為汽車在現在狹窄的路太靠近將自行車道分隔開的停放的汽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