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照明應避免使用非常規顏色嗎?
Quasímodo
2019-02-05 04:41: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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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尾部的紅色/琥珀色燈,前面的白色燈:這是好的舊習慣,當然,切換位置也是一個壞主意。

但是快速搜索,顯示其他顏色可供購買。關於“可見”自行車燈,應該避免嗎?

更具體地說,我想在自行車前部放一個藍燈(只是因為我覺得它更令人愉悅),但是我要麻煩我是否將白光替換為藍光嗎?兩者都使用會更好嗎?

六 答案:
Andrew Henle
2019-02-05 05:12: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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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快速搜索顯示了其他可以購買的顏色。關於“可見”自行車燈,應該避免使用它們嗎?

是的,應該避免使用它們。

首先,變色可能對您來說不合法

第二,更重要的是,沒人知道它是什麼。如果駕駛員看到閃爍的紅色尾燈或看起來像普通的白色頭燈,則該駕駛員很可能識別出您和您的自行車。諸如藍燈之類的東西可能會引起一個“嗯?那是什麼?”這意味著大多數駕駛員不會像對待已知實體那樣對待您-他們需要避免這種情況。

對於那些沒有引起人們熟悉的“必須避免”反應的事情,駕駛員(以及騎自行車的人)怎麼辦?您甚至都不會在那註冊。想想看-您一直無休止地騎過多少隨機物品?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真的註冊嗎?樹木,郵箱,植物,柵欄-它們不符合您大腦的“必須避免”模式,因此您根本不會對其做出反應。

您不想在黑暗中騎自行車在需要照明的地方,這樣您就可以被看見並且很安全,然後執行任何使他人更難識別您為騎自行車的人的事情

還要記住,一個正在開車的駕駛員“嗯?那是什麼?”一個騎自行車的人沒有註意所有其他自行車。
一件與自行車無關的軼事,但它幾乎使我捲入了一場車禍:一個晚上,我開車回家,看見前方的東西看起來像一個巨大的黃色麥當勞標誌,像個卡通鬼一樣揮舞著。我仍在嘗試弄清幾乎被擊中時的狀態-有人決定通過給它的高可見黃色邊框使馬的馬鞍布“更安全”。如果騎手在自己的後背系上紅燈,則有可能避免使用慢速行駛的車輛! ...
……沒有什麼可以判斷其真實尺寸的,當我意識到距離更像是10英尺時,我以為我離它還有100碼。
我將“將您標識為自行車”替換為“將您標識為自行車”。當然,如果駕車者將其視為自己的一輛,那麼OP將***更安全。一旦被識別為自行車,通常會將您直接扔進標有“沒有寬度,沒有安全空間,沒有權利”的抽屜中,這對您來說幾乎是不安全的。
@DavidRicherby *還要記住的是,一個正在開車的駕駛員“嗯?那是什麼?”一個騎單車的人不會全神貫注。*絕對不正確。下次您出門騎車或開車時,只要注意一下您通過的“ **”-**每棵樹,**每個**電線桿,**每個**郵箱,**每個**下水道爐排,**人孔蓋,**車道,**交通標誌,**灌木叢。您**不能**這樣做。即使您認為自己全神貫注於駕駛,您的大腦也會濾除所有不適合您注意的模式。
@cmaster *我將“將您標識為自行車駕駛員”替換為“將您標識為車輛” *理想的是,但是我認為人們傾向於“看到”的模式更像是“汽車”,“卡車”, “摩托車”,“自行車”,“ pedstrian”或“孩子”,因此“車輛”將不是“可獲得的”東西。因此,全力以赴為“自行車”做準備-反光的側壁,使夜間側面清晰可見兩個車輪,反光的踏板(或腳/腳踝上的燈)清晰地顯示出踩踏運動,從而明確地確定了“這是一輛自行車” ,尤其是從後部,這是最難識別自行車的角度。
@AndrewHenle“嗯?那是什麼?”是一種分散注意力的形式。顧名思義,分心的駕駛員並沒有關注他們應該關注的東西。我並不是說注意到路旁的每件事。我說的是因為看到奇怪的事物而感到分心,在處理這種不尋常情況的道路和認知負擔上。
“您不想在夜間交通中表現出未知的騎單車模式。”是的,這正是我的意思!我認為我們正在互相交談。我同意奇怪的事情不會觸發“避免那種”反應。我聲稱這種情況甚至比那更糟:怪異的事情不會觸發“避免”反射,並且它們會使人們分心並試圖弄清楚正在發生的事情。這種分心對道路上的其他所有人都是危險的。
@DavidRicherby哦,現在我明白了。在這種情況下,未知的**會分散注意力。
公平地說,即使它們不會觸發我的“必須避免”響應,我也始終避免它們。樹木,郵箱,植物,柵欄都是我覺察不到的所有事物,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就把它們碾碎了。不確定該段落的目的是什麼,因為您將給出一些示例,這些示例幾乎自動地定期避免可分辨性差的對象。
@AndrewHenle我知道被公認為是摩托車是不可能實現的(為此您需要一些非常嚴肅的照明)。它會帶來自身的危險,因為它會為您的速度帶來錯誤的假設。不過,我給人的印像是,每位輕便摩托車騎手比沒有騎自行車的人受到更多的尊重。我想,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們騎車人每天受到的虐待,駕車者甚至都不知道這是虐待。也許我應該把這個評論留給自己...
@alephzero太可怕了,因為“在所有物品上添加高粘性膠帶”是一項常規的安全預防措施。我不想被識別為車輛,因為我通常不在道路上騎行,但通常會橫穿馬路(或者有緊急情況,誰知道我在做什麼)。黃色/橙色織物+高粘性膠帶適用於道路建設,緊急情況人員和交通桶...。
作為駕駛員,@AndrewHenle,所說的,夜間最好看的是穿上反光的高可見度背心,這種背心是建築工人和應急人員使用的。巨大的反光條紋意味著您將受益於* my *頭燈,該頭燈比自行車上的任何東西都明亮。是的,我可能會在心理上將您歸類為“行人”而不是“自行車”,但是以所涉及的相對速度而言,這並不重要。
您希望@user3067860,的高可見性膠帶遵循標準圖案:安全背心的水平白色條紋,慢行標記的紅色或橙色三角形,等等。
第一次看到馬術者的尾巴上掛有自行車尾燈時,我不明白這位醉酒的單車騎手如何不僅左右擺動,而且上下擺動,直到我更近並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此外,藍光(尤其是帶LED的燈)不包含整個色譜。紅色物體會顯得很暗,您將看不到它們。燈光對於人們看到您和您看到道路都是有用的。
因為這裡提到過,作為一個騎自行車的人和一個司機,請不要讓尾燈閃爍,除非您的另一個不斷亮著。嚴重的是-閃爍的燈光使其他道路使用者更難準確地確定您的位置,就像上面提到的那匹馬一樣-這會使您的安全性降低,而不是更加安全。請保持照明穩定。
David Richerby
2019-02-05 07:15: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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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大多數地方都要求您前面帶白燈,後面帶紅燈。這點至關重要,因為它會立即告訴路上的其他人是您要駛​​向他們還是向他們走開。

我曾經差點撞到某人,因為他們的自行車前部有一個紅燈。我在通常的距離上看到了它,並把它作為低優先級予以忽略,期望它在我到達它們並需要處理之前需要數十秒。然後突然之間他們出現在我身上,因為我們彼此靠近並以40 + km / h的速度關閉,而不是朝同一方向移動並以5km / h的速度關閉。您認為它們看起來更漂亮。車輛照明起著至關重要的安全功能。這不是關於看起來漂亮。如果您的自行車前部只有藍燈,則不是表示“每個人都注意:我正向您靠近!”它只是說:“我可能不是很重要,所以請處理其他內容,如果您以後有時間弄清楚我是什麼,請找我。”藍色還有另一個缺點,就是人眼對藍光的敏感度要比其他顏色低得多。藍色,尤其是閃爍的藍色,在某些轄區保留給緊急服務使用。

如果您想在自行車上增加額外的照明燈,標準顏色仍然更好。如果在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是合法的,請在前面使用閃爍的白色和純白色,或者使用兩個純色;同上,背面紅色。或在頭盔或身體上的其他地方放些燈。標準顏色傳達重要信息;其他顏色只是裝飾,人們不注意裝飾。

只是為了顯示法律要求隨地方的變化:在荷蘭,不允許騎自行車使用閃光燈
@Pelle好點了。我添加了“如果合法”的免責聲明。
在美國,非緊急車輛上的閃光燈也是不合法的(儘管可以任意選擇,但如果在您身上,則可以使用)。該規則並未得到廣泛遵守。還有一些研究表明,自行車閃爍的燈光有害無益。
在英國,@AdamRice Ditto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儘管它們現在是合法的。當然,我不想只在晚上閃爍燈光。
在奧地利也一樣。法律要求紅色的後部和白色的前部,兩者都不閃爍。
我在加拿大居住時第一次看到閃爍的白光,我發現它們非常煩人,分散注意力,致盲,我認為應禁止使用它們,並應強制執行此禁止措施,因為這是一種危險。我在歐洲大陸從未見過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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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rit嗯,好的。在2007年之前,我並不感到驚訝。
我看到過閃爍的白色-但僅在便宜的設備上,前燈與後燈完全相同,不包括LED的顏色。
@AdamRice-*在美國,非應急車輛上的閃光燈也不合法*-在美國並非普遍如此。在華盛頓州,自行車上的LED尾燈閃爍是可以的:[除了紅色反射器之外,還可以使用發光二極管的閃爍尾燈...(https://apps.leg.wa.gov/RCW/default .aspx?cite = 46.61.780)-以及在加利福尼亞州:[紅色反光鏡或穩定的或閃爍的紅光,後部帶有內置反光鏡](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 codes_displaySection.xhtml?lawCode =VEH§ionNum= 21201)
![了解更多](https://media.giphy.com/media/d2YVk2ZRuQuqvVlu/giphy-downsized.gif)
@DavidRicherby我在歐洲大陸的整個地方看到閃爍的紅色。他們使每個人都瘋狂,除了戴著它們的自行車手。我還看到它們是白色的,儘管不那麼頻繁,而且總是便宜的假燈使每個人都發瘋,除了戴著它們的自行車手。我從未見過真正的前燈(實際上可以照亮!)閃爍。路上閃閃發光的倒影也會使騎自行車的人發瘋。 --- TL; DR:只需使用專門為目標而設計的*真實*照明,每個人都會感到高興。
@gerrit根據[this](https://www.citycle.com/37213-velo-feu-clignotant-arriere-autorise/)的規定,法國於2017年初將閃爍的尾燈合法化-這使其與歐盟的自行車法規保持一致燈,因為研究表明它們更有效。不過只有後燈。
@ChrisW我對自行車尾燈持中立態度,我反對這是明亮的自行車前燈。
L.Dutch - Reinstate Monica
2019-02-05 12:41: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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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主題已在荷蘭進行了討論,並在下表中找到了答案(文本從原文翻譯為):

Are you ready for the night? Bicycle lighting hints

包裝:燈光應符合標準並滿足其範圍。沒有致盲,沒有天空或地板上的照明,沒有奇特的顏色。

我特別喜歡彩色大燈的評論:“用它們來裝飾蛋糕” :-)。
我在底部圖像上註意到,騎車人只有一隻手放在車把上。空中籤名的手應該用來裝飾蛋糕,因為這是不安全的。
@dim我們有望通過把手移開來示意轉彎。我們這些長距離騎行的人經常把手伸下鐵桿去喝酒或吃東西。單手騎行是騎自行車時的一項重要技能,並且在進行適當護理時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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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細小的nitpick:海報上說,弱光的大燈不適合在光線不足的地方騎行。我發現真正強大的前照燈實際上可以“減少”在這種情況下看到的光線。至少我的頭燈足夠亮,以至於無法使我的眼睛完全適應黑暗((完全*調整過:任何更高的亮度,它都會使其他人蒙蔽),所以我看到了光束中的所有東西,但幾乎沒有任何東西隱藏在黑暗中在光束旁邊。使用較小的前燈時,我的眼睛會吸收更多的月光等,使我看到我的燈不發光的地方。
我不明白第二部分。如果迎面而來的汽車前燈在您眼中太亮,您應該用它來裝飾蛋糕嗎?怎麼在您的控制之下?
@Ashley,不,您不希望自行車的光線使盲目騎車的人朝相反的方向前進,因為他們指向的方向太高
Criggie
2019-02-05 14:37: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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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決於您在世界上的位置,可能會有法律要求。

例如,您在晚上必須擁有

  • 前面的白光最多不超過兩個,只有一個可以閃爍,切勿使其他道路使用者眼花azz亂。必須從200米處可見。
  • 面向後方的紅燈。一定不要眼花。亂。必須在200米左右的踏板後向反射鏡上可見
  • 踏板後向反射鏡。如果踏板沒有這個踏板,則說明騎手必須穿著反光材料。

在任何時候,您都必須

  • 可以看見紅色或黃色的後反射鏡從200米處照亮。是的,即使在白天也是如此。

MAY

  • 高可見度背心
  • 其他琥珀色/黃點照明(即可見光,不用於照明)
  • 車輪上的黃色,橙色,白色或琥珀色側反射器具有一定的最小面積和反射角。

不得擁有

  • 任何變化的藍燈-此顏色僅用於警車
  • 任何變化的綠燈-
  • 向前指紅燈
  • 向後指白燈

https://www.nzta.govt.nz/resources/roadcode/cyclist-code/about-equipment/cycle-equipment/#compulsory

我的個人自行車傾向於由於我在通勤的道路上有更多的尾燈。

為補充您的問題-錯誤的燈光比沒有燈光更好還是更壞?我真的不知道。

是的,在某些轄區,藍燈不僅不合法(即不是您必須擁有的燈),而且還是非法的(即冒充警車)。
後反射器尺寸是“ 175平方毫米”還是“ 175毫米平方”?兩者之間存在巨大差異:175平方毫米是一個微小的斑點,我懷疑我能及時看到以避免撞到您,而175平方毫米是巨大的反射性斑點,我可以提前看到- -也許在我看不到你的尾燈之前。
@mark https: // www.nzta.govt.nz / resources / roadcode / cyclist-code / about-equipment / cycle-equipment /#compulsory具有正確的列表-現在更新答案。
@mark證明了不應該依賴內存。全部固定。
真的是白色的嗎?黃色是不允許的嗎?
規則說的就是@gerrit。白色在前面,紅色在後面。黃色可能被視為指示器或行車燈,特別是在有霧或惡劣的條件下。哦,黃色曾經是固定在道路工程上的固定燈,因此黃色也可以看作是固定的障礙物(儘管現在已經淘汰了)。
如果它是“暖白色”的黃色,那應該沒問題(我在這里特別想到的是舊的白熾燈泡或發出暖光的LED)。同樣,“冷白”燈(大多數LED)也不是藍色。如果可以更準確地將其描述為“琥珀色”(此處為顏色名稱),則不要使用它,除非它實際上是一個指示燈(儘管我發現您可以買到的自行車不是很好)
儘管在大多數地方,警察因不正確的照明而阻止騎自行車的人的機會很小,但是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駕駛員可能會使用SMIDSY防禦裝置,以免在缺少踏板反射器的情況下承擔全部責任。
@JamesBradbury是的-在某些國家/地區,情況可悲。
Bromind
2019-02-05 15:07: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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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分為兩個部分:更改燈的顏色是否明智?


關於是否不管法律如何,您都可以更改燈的顏色,我想說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選擇的顏色,並且您居住的國家/地區。

燈光必須達到目的:正確看到道路並被正確看到。 -關於第一部分,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一些不常見的燈可能會有一些好處。特別是,我正在考慮使用黃色的前燈(而不是白色的前燈)。黃光不如白光閃爍,尤其是在霧中。這實際上就是為什麼在法國,從30年代末到1993年,只允許使用黃色前燈[1]。到今天為止,它們仍然被允許使用,但是它們仍然會消失,除非是在舊自行車上,它們仍然很常見。但是,例如,如果您放置深藍色的前燈,則幾乎沒有用。-關於“可見”部分[2],一些人認為閃爍的燈(前後)更可能吸引其他駕駛員的目光,因此您會在更遠的距離看到您。但是,此論點有兩個缺點:(1)即使您注意到距離較遠的燈閃爍,也很難評估該燈是否靠近您或消失。例如,如果您的前燈呈紅色閃爍,可能會造成麻煩。 (2)無法縮放。您可以從遠處分辨出一個閃爍的燈,但是說您有10個閃爍的燈不同步。您不能精確地說出那裡有多少人。

最後,請記住,這裡的燈光並不是很有趣,它們出於上述兩個目的而在這裡,因此您應該始終尊重社區的慣例。這些就是人們期望別人做的事情。如果您將紅色和綠色的燈放在自行車的側面(例如小船或飛機),人們將不會理解您在做什麼。


在法律方面,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所居住的國家。每個人都應該公開他的當地法律是很明智的。

對於法國,您需要的只是路線法典零件補充劑, em>第三本書:車輛,第三章:照明和信號第1節:車輛的照明和信號。全部可用(法語)此處

對於您的問題,第一篇文章(R313-1)實際上是最重要的,該文章基本上說,除了下文所述的燈之外,

任何車輛都只能安裝此代碼中提供的照明或信號裝置。這些必須按照本章的要求進行安裝。

這些規定不適用於不影響其他駕駛員的車輛內部照明。

對於任何機動車輛或拉動動物的駕駛員,違反本條規定的事實將受到第三類違法行為的罰款。

,對於任何騎自行車的人,違反本條規定的,將被處以頭等艙違法行為的罰款。 p>

任何車輛只能配備以下法規提供的燈光或聲音設備。必鬚根據本章的規范進行安裝。

這些規則與車輛的內部照明無關,只要它不會干擾其他駕駛員

,對於任何機動車輛或機動車輛的駕駛員,違反本條將被處以3級罪行的罰款。

對任何騎車人違反本文規定的事實,將被處以一級罪行的罰款。

請注意,騎自行車的人,您的購票價格將比汽車便宜得多(最高38歐元,最高450歐元)。

以下將介紹您應該擁有的燈光,尤其是R313-4 (前燈)和R313-5(後燈)

... X.-在晚上或可見度不足的白天,每個循環必須安裝一個向前發出無眩光,黃色或白色光的位置。 ... XIII.-任何騎自行車的人都違反了本條規定的事實,將被處以頭等違反的罰款。

... X.-在夜晚或能見度不足的白天,任何週期都應配備朝向前方發出黃色或白色的非爆光的位置燈。 ... XIII.-事實上,對於任何騎自行車違反本條規定的駕駛員,將處以一等違法行為

和後方

... V.-在夜晚或能見度不足的白天,每個週期都必須安裝後排照明燈。安裝車輛時,必須從後方清晰可見該燈。 ... XI.-對於任何騎車人而言,違反本條規定的事實,將被處以頭等艙的罰款。

... V .-夜晚或能見度不足的白天,任何週期都應配備後排照明燈。騎自行車時,從後方應該可以清楚地看到此燈...十一。-對於任何騎自行車的人,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將被處以一等罰款。

(我實際上只是注意到不需要尾燈是紅色的,這是用於汽車的)。

最後,請注意您還有其他有關燈光的義務,尤其是對於反射器。

[1]請注意,黃燈的引入與2WW的開始相對應,因此廣泛傳播(並且錯誤)認為引入黃燈可以在夜間將法國車與外國車區分開。 有關維基百科(法語)的更多信息

[2]我與任何認真的研究都沒有任何联系,但是這種說法仍然有意義。如果有的話,請發表評論。

它是航天器,而不是自行車,但是[雙子座4交會嘗試失敗的原因](https://ntrs.nasa.gov/archive/nasa/casi.ntrs.nasa.gov/19670095754.pdf)的一部分車輛的指示燈閃爍,這使得判斷目標的位置和運動非常困難。
順便說一句,在什麼時候(法國)必須打開燈-例如是在日落時,還是在日落之前或之後半小時,還是在足夠黑暗的時候?還是在路燈打開時(如果這是標準時間),還是基於“何時足夠黑暗”而不是特定時間?
@ChrisW在法律中未指定。我想說的是“足夠黑暗的時候”。基本上,當天黑時,您必鬚根據“可見性不足時”部分打開燈,例如在隧道或日食期間(甚至在日食期間,您可能應該停止盈利)眼鏡)。因此,即使沒有法定的上班時間,司法人員也總是可以告訴您,由於能見度較低,所以請打開燈。
沒關係,要罰款,擔心如果司機撞到您,您會為自己找藉口,而您又不是100%遵守法律。
Argenti Apparatus
2019-02-05 05:49: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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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擁有主要的後部紅色和前部白色,就可以添加其他一些不同顏色的較小的燈光-只要您當地的法律允許。

在我的本地步道上,除了紅色外,我還看到車手用藍色或橙色作為尾燈。

我還看到了橙色的輔助前燈。

步道的規則可能與街道不同,僅僅是因為您看到有人這樣做並不合法或聰明。
為了清楚起見,我見過人們使用的燈光都是現成的商用物品
它們是“現成的商品”,不能使它們成為合法的自行車燈。而且我可以告訴你,我在其他人的自行車上看到的絕大多數燈都是不合法的,或者不是合法固定的,或者是被背包,長外套或行李非法遮蓋的,或者……人們通常不會不在乎他們的燈的合法性,他們甚至都不意識到自己不關心燈有多少危險。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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